生产企业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有限公司叉车使用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法》第 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第 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 第 1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gb26164、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 目的3
1 为加强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叉车,是指使用的生产的型号:cpd 平衡重式蓄电池叉车,靖江叉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cpcd30c 平衡重式叉车
1 负责确定每年的维保单位和签订维保合同
2 负责叉车的年度检验工作,使用部门配合
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由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若因维护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年检通不过,维保单位和使用部门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4
3 叉车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使用、安全管理,审核维保单位资质,督促维保单位按期有序的进行维保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5 安全管理5
1 使用部门负责叉车的调用和管理,部门主管要加强对叉车的安全管理,保证叉车的安全运行
2 使用部门必须使用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的车辆
3 使用部门驾驶人员管理
4 使用部门对车辆要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5
5 使用部门对车辆要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a)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b)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
c)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
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a)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