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学院电子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考勤制度,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透明准确,特实施电子考勤,并根据《XX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对象:全院行政、后勤、教辅部门职工及教学部门副科(含副科)以上干部、非教学人员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三条 按学院规定作息时间(含各班次)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进行考勤
第四条 执行常规工作制的岗位人员,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下班均进行电子考勤
第五条 执行轮班制度的岗位(保卫、图书、后勤等)人员,轮值白班时按常规工作制上、下班电子考勤,轮值夜班时按进、出夜班时间进行电子考勤
第六条 凡遇星期天、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电子考勤
第七条 外出培训人员、出差人员和休假人员(培训、出差和休假期间)不进行考勤;因公临时外出人员填写考勤情况说明并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当次外出可不计入考勤
第三章考勤地点第八条 学院设置 部考勤机,员工可就近进行考勤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九条 考勤机及其附件设备安全由保卫处负责管理,防止被盗和故意损坏
信息录入、数据处理、设备维护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人事处负责数据汇总、考勤抽查等工作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十条 电子考勤实行每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
每位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第十一条考勤机是对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必须本人亲自考勤
第十二条 实行学院、环节部门两级管理,强化环节部门的管理职能,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并建立考勤档案,加强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处统一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监管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并对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所有出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当月、当年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五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执行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