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矿石损失贫化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矿产资源是国家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宝,是矿山生产建设的物质基础
矿山企业应仔细贯彻《矿产资源法》,充分利用黄金矿产资源,不断地降低矿石的损失率和贫化率(以下简称“两率”),以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 矿石损失贫化管理是矿山生产技术和施工的综合性管理
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要统筹抓好管理,仔细执行采掘充技术政策,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采掘充技术管理和施工监督验收工作,实行专业和群众管理相结合,实行有效措施,力求降低损失和贫化
第三条 矿石两率指标是全面考核矿山企业完成生产任务和实行经济承包制或经济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之一,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经济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矿山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检验采矿方法,评价采掘充作业质量的主要指标
为切实做好“两率”管理工作,矿山从“地质工作”、“采矿设计”、“施工”到“验收”环节,各有关部门都应有专人负责做好此项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各矿山企业必须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地测部、生产技术部,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搞好矿山的损失贫化管理工作,常常讨论解决损失、贫化工作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五条 为确保矿山企业年、季总损失、总贫化计划指标的完成,必须明确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对损失贫化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
第六条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1
仔细贯彻执行采掘充技术政策和原则,充分回收矿产资源,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负责组织制订本矿山的损失贫化管理细则,常常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技术业务工作
在采矿技术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把好“资料、设计、爆破、支护、出矿、充填”六关
负责主持重要的采矿设计汇审和矿石损失、贫化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制订措施,不断降低“两率”
第七条 地质、测量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