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 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X〕24 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XX 政办发〔XX〕83 号)、《XX 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 知》(XX 政办字〔XX〕41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 XX 年年底,全市完成 46
5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小麦功能 区46
5 万亩,玉米功能区 45 万亩,玉米面积为与小麦复种面积) 的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 理
二、工作任务(一)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准确把握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 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 15 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 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 50 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 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 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 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 行划定
定总规模和有关镇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种植面积等因素, 根据划定标准,综合考虑资源禀赋、进展潜力等情况,将集中连片较 大的粮食优势产区作为划定重点,确定各有关镇街划定任务
精准划定地块
根据土地利用、农业进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 划,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 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城市(镇)总体 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 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 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