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采矿业安全管理对我国的启示据美国各行业事故数据显示,2025 年美国与职业相关的事故共死亡 5559 名雇员,其中采矿业死亡人数约占 1%,低于建筑、农林渔、制造等行业。采矿业在美国是非常安全的行业,而在我国却是高危行业,我国采矿业事故死亡人数是美国的近千倍。为什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情况?我们可以从美国采矿业安全生产经验中找到答案,并得到启示。美国采矿业安全生产经验加强安全立法,确保有法可依美国先后制定了多部矿山安全方面的法律,安全标准越来越高,其中最重要的是 1977 年颁布的《联邦矿山安全健康法》。该法将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纳入统一的法律法律规范,就矿山安全监察员、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安全责任与处罚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这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实施,把美国矿业安全生产纳入了比较健全的法制轨道。20 多年以来,尽管这部法律规定的一些惩处措施有所改变,但其基本框架没有变。它建立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首先是安全检查必须常常化,每个地下煤矿每年必须接受 4 次安全检查,露天煤矿则必须接受 2 次检查,矿主必须根据检查人员提出的建议改善安全措施,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是检查人员和矿业设备供应者的连带责任制,监察人员出具误导性的报告、矿业设备供应者提供不安全的设备,都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被判有期徒刑。开展独立监察,做到严格执法依据 1977 年的《联邦矿山安全健康法》,美国建立了独立的矿山安全健康监察机构——联邦矿山安全监察局,建成了垂直集权高效的监管体系,并在全国 38 个州设立了地区安全监察处。2025 年,联邦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还将增加雇用 170 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在安全执法方面,美国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强调其独立性,并在机制上防止监察人员与矿主、地方政府形成共同利益同盟。地区联邦矿山安全监察员每两年轮换对调。矿山发生 3 人以上死亡事故时,当地的安全监察员将不得参加事故的调查,由联邦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从其他地区调派安全监察员参加事故调查。联邦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制定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规范,颁布有关的条例,实施现场监察执法。联邦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与矿山企业签订安全合同书,矿山企业按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管理安全,双方自觉遵守。假如矿山企业违反合同,联邦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由于监察人员技术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工资待遇优厚,能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地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