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参加股票期权业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公司针对股票期权市场投资者开展的普及股票期权基础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揭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权等各项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原则及组织保障第三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使投资者掌握股票期权业务知识、交易规则,了解股票期权业务风险,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理性参加期权交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股票期权市场的法律规范进展
第四条 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风险讲够、规则讲透”,履行产品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并使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对从事股票期权交易的结果负责
第五条 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由公司期权经纪业务部全面负责,设立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专员岗,负责组织总部所在地的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与各营业部投资者教育保护联络员具体落实执行,为各营业部的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提供协助
各营业部负责人任各营业部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小组长,并设立投资者教育联络专员,负责本地及本部门客户的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职责与内容形式第六条公司总部投资者教育工作职责:(一)拟定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制度及实施细则;(二)拟定公司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三)组织股票期权讲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活动;(四)策划、组织公司员工及投资者参加股票期权知识培训;(五)设计、制作各类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宣传产品;(六)对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客户进行回访;(七)拟定公司股票期权投资者教育工作费用预算;(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