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各级人员安全职责一、总经理1.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工作负总责,保持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通过签订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责任书,强化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责。2.制定和颁发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针,作出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承诺,决定公司重大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事项,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3.主持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公司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和领导重要指示,听取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汇报,决定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处理结论。4.批准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决定任免安全、环境、职业健康部门负责人。5.主持 HSE 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定期对 HSE 管理体系评审,对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方针的评审。二、主管生产副总经理1.负责公司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事务,直接对总经理负责。2.具体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和劳动卫生管理工作。3. 通过对下签订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责任书强化分管下属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责。4.协调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实施均衡生产,直辖市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点及隐患的整改工作。5.在管理层授权下,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项目的同时,对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6.负责整个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7.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为评审提供全新的评审依据。三、其他副总经理1. 对本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用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下属部门行政一把手的安全职责,并加以检查考核。2. 指导、督促下属部门在涉及工艺文件编制、设备动力管理、基本建设运输、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执行“三同时”规定。3. 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分管范围内的下属部门领导,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工作。4. 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项目的同时,对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四、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1. 组织编制企业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方针目标和实施计划及考核细则。2. 负责检查、督促、考核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消防工作方针、目标,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3. 组织制订安环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督促有关单位实施。4. 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安全、环保、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