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法律规范(十)局部污水处理第 3
1 条 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 30m
离建筑物净距不宜小于 5m
化粪池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
2 条 化粪池的设计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应按表 3
二、污泥含水率应为 95%,经沉淀后应为 90%
三、腐化期间污泥减缩量应为 20%
四、污水在化粪池内停留时间,根据污水量多少,宜采纳 12~24h
五、污泥清挖周期,根据污水温度高低和当地气候条件,宜采纳 3~12 个月
六、清除污泥时遗留的污泥量,应为 20%
每人每日污水量和污泥量表 3
2分类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合流排出粪便污水单独排出每人每日污水量(L)与用水量相同20~30每人每日污泥量(L)0
3 条 使用卫生器具的人数与总人数的百分比,可采纳下列数值:一、医院、疗养院、幼儿园(有住宿)为 1%
二、住宅、集体宿舍、旅馆为 70%
三、办公楼、教学楼、工业企业生活间为 40%
四、公共食堂、影剧院、体育场和其他类似公共场所(按座位数计)为 10%
4 条 化粪池的深度不得小于 1
3m,宽度不得小于 0
75m,长度不得小于 1
化粪井的 直径不得小于 1
矩形化粪池的长度与深度、宽度的比例,应根据污水中悬浮物的沉降条件 及其积存数量以水力计算确定
注:化粪池的深度系指从溢流水面到化粪池底的距离
5 条 当每日通过化粪池的污水量小于及等于 10m3时,应采纳双格化粪池,其第一格容积 应占总容积的 75%
当每日通过化粪池的污水量大于 10m 3时,应采纳三格化粪池,其第一格容积应占总容积的 50% ; 第二、三格应各占总容积的 25%
6 条 化粪池进处应设置导流装置,格与格之间和化粪池出处应设置拦截污泥浮渣的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