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工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法律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开工 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第二章工具卡的使用及管理1、《工具领用单》中设不同登记页:领用各类工具时在相应登记页上登记。2、《工具领用单》由配件部保管,领用人领用工具时,仓库发料人员应在相应 登记页填写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并让领用人签字。3、工具的保管责任到人。部门统一登记专用工具,并确定工具保管责任人。各 责任人负责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损坏后换领等工作,并对工具的限期内损坏、 遗失等负责。4、仓库应设专用帐目,对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工具领用情况进行统计,以便 核对。5、生产车间耗材类产品及劳保用品的登记纳入《工具领用单》统一管理。第三章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1、工具领用条件:A、专用工具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2、工具领用程序: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部门填写《工具领用单》,注明保管责任人,交部 门负责人签准后,由工具保管人到部门内勤处领工具。B、以旧(坏)换新领料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工具领用单》,拿旧工具到仓库换 领。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内损坏,按第四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3、工具交接或退还A、有如下情况:a. 调任交接。部门内或部门间人员调动,都应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除办 相应人事调动手续外,应发给调动人员“工具移交表”一份,到部门内勤处取《工 具清单》,登记表格,各工具应由部门经理确定移交、退库还是继续使用并签名。 调动人员持表与工具卡到业务与行政仓库,请保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 认。1. 移交,则在原保管人填写“工具移交表”并注明移交**人,并由接交人签字确 认;2. 库,按以下 B 退库手续办理;3. 继续使用,则《工具清单》上相应项目不做变动,但工具卡上改变部门或岗位 名称,业务与行政仓库统计表中,“部门”与“岗位”上做相应变动。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发给 其“工具移交表”一份,到内勤处取《工具清单》,部门负责人确定其工具是移 交给接任人员还是退还仓库并签名。离职人员持表与《工具清单》到仓库,请保 管员核对,做如下处理并签名确认。1. 退库,按以下退库手续办理;2. 工具限期内损坏或遗失,应按第五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