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电线路巡视考核办法一、正常巡视1、线路专责人应根据线路巡视周期表(遇有特别情况时,巡视时间提前或推后不得超过一周)于每周五填写下周定期巡检记录,一周填写一次
定期巡检记录要注明每天巡视的线路名称、段落,专责人按线路巡视作业卡内容进行巡视
各队定期巡检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队,另一份交技术组
专责人不按要求填报定期巡检记录,扣专责人 1 分,队长 0
5 分,副队长 0
2、定期巡检记录内容填写有误,扣专责人 0
5 分,队长 0
3 分,副队长 0
3、专责人填写完毕定期巡检记录在队长认可、签字确认后,假如巡视内容发生变动,专责人未及时向队长汇报,扣专责人 1 分,队长未能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扣队长 0
4、队长、副队长对本队所辖线路各段落巡视情况不清,扣 1 分
5、规定夏季到达线路最早时间为 8 点、冬季为 9 点,提前到达线路视为脱岗,过了 12 点未到视为脱岗
6、专责人在巡视中,应带全巡视所用工具(安全隐患通知书、望远镜、巡视作业卡、笔记本、搬手、钳子、螺母等),少带一项扣 0
7、在巡视中,若有明显缺陷(隐患)未发现,发生一次扣专责人2 分
线路巡视要结合线路停电提前妥善安排,为检测、修理消缺做好准备工作
缺陷上报不及时扣专责人 1 分
8、上报的缺陷(隐患)有误,与实际不符影响处理,扣专责人 1分,队长 0
9、专责人未快速进行处理属于自己处理的缺陷(杆塔 2 米及以下的缺陷),每发生一次扣除专责人 1 分
10、危险点及隐患未及时发现、未签定《安全隐患通知书》每发生一次扣专责人 2 分,队长 1 分,副队长 0
二、故障巡视1、线路跳闸,故障原因(经核实确实为线路故障)未查明(故障点比较隐蔽除外),每发生一次扣除专责人 1 分,队长、副队长、队内其他人员各 0
2、若故障点比较明显而未发现,被他人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