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菜品加工制作管理1、烹调加工要求(1)、烹调前应仔细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一次罚 款 5元
(2)、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将回收后 的食品再加工供应的发现一次罚款 5 元
(3)、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 70C
达不到温度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4)、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混放的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5)、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需冷藏而不冷藏的发现一 次罚款 50 元
2、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职工应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 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
不得面对食品咳 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2、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
地 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
地面、沟渠、 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
3、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 腐烂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进 行加工或使用
4、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洁净)、二浸(水中浸泡 30 分钟)、三烫(开水 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5、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 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0°C
6、油炸食品时避开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移的食物碎屑和底部 残渣,煎炸食用油使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后全部更换新油,不得反复续加
7、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
8、加工豆浆、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