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法律规范提升标准一、法律规范标准(1 分)法律规范对象法律规范项目法律规范标准评估细则分值(一) 市场 开办 者规 范标 准制度健全批发市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档案管理、入市查验、抽样检验、 日常检查、投诉举报、问题处置等 7 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查阅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 少 1 项扣 1 分,扣完为止。4场所法律规范1. 批发市场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 25 米以上距离。2. 批发市场根据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3.各销售区域统一标识且标识明显。现场检查市场环境,有 1 项不符合规 范标准的,扣 3 分,扣完为止。9档案完善1. 市场开办者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2. 档案内容包括:①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 入场销售者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 品种、产地及进货渠道等信息;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③1. 未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的扣 10 分。2. 现场抽查 5 家入场销售者档案,档 案内容每少 1 项扣 1 分,保存期限不10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④日常检查情况。3.市场开办者对入场销售者档案及时更新,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 少于入场销售者停止销售后 6 个月。符合要求扣 2 分,扣完为止。入市查验1. 市场开办者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 件,并留存查验记录(可溯源凭证包括供货凭证和销售凭证,合 格证明包括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猪产品品质合格证明、畜禽 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2. 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须经市场开办者抽样检验合格后, 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现场抽查 5 个食用农产品,有 1 个食 用农产品凭证和证明不符合法律规范标 准的,扣 1 分;无合格证明且市场开 办者未抽样检验的,扣 1 分,扣完为 止。10签订协议1. 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2.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包括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不合格 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约定。现场抽查 5 家入场销售者档案,有 1 家未签协议的扣 5 分,协议没有相关 约定的,发现 1 家扣 2 分,扣完为止。5专职专管1. 批发市场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查阅批发市场文档资料,有 1 项不符 合法律规范标准的,扣 2 分,扣完为止。4培训1.市场开办者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