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土地资源也相对日益缺乏,尤其是在苏南等人多地少的经济发达地区,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建筑的主要选择。但是,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在随之升级。从年初至今,我区接连发生了两起高层住宅火灾,2 月 28 日凌晨 3 时 54 分,新区某花园第27 层住户客厅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 30 平米,烧毁客厅部分家具,造成 2 人死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 5 万元。3 月 2 日 18 时 50 分,新区某大厦 18 层公共走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到场时发现有 6 名人员被困,其中有 3 名韩国人(1 名妇女、2 名小孩),情况非常危险。火势扑灭后,人员被全部救出,火灾原因为遗留火种引燃堆放的可燃物所致。针对这两起火灾事故,笔者组织人员对全区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在将分析所得和工作对策供大家共同探讨。一、两起高层住宅建筑火灾暴露出的安全隐患。(一)物业管理成为最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是开发商重建轻管。楼房建成后,物业管理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成了次要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小型开发商,秉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自己招聘几个人员就组成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的不法律规范给社区安全留下了隐患。例如,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无证上岗、小区消防通道划线停车收费成为显性问题。第二个是私自关停消防设施。一些物业为了节约管理成本,私自关闭消防电梯电源,关闭消防供水阀门,埋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在这两起火灾中,两幢高层建筑给水管网均没水,大大影响了火灾的扑救。三是从业人员消防业务素养不高。主要是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控中心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导致发生火灾后惊慌失措,不懂如何处置。(二)消防电梯设计施工的缺陷。《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第 6.3.3.11 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前室宜设挡水设施;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据调查,因法律规范没有强制规定,目前投入使用的几乎所有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间前室均未设置挡水设施。在两起火灾扑救过程当中电梯井均大量进水,其中一幢建筑消防电梯因进水引起电气短路而“罢工”,另一幢建筑则是物业主动关闭了电源,于是消防队员只能费劲地爬上高楼进行灭火,对灭火救援行动造成了诸多的不便。(三)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不合理。第一个是设置的数量偏少。目前,高层住宅小区大部分因开发面积较小,供水最不利点均在消防车的压力范围以内,所以小区基本只是在泵房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