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课 财产权和知识产权考情分析考点展示考试要求考题列举考查热度依法行使财产权所有权c2016 浙江 10 月选考,35(选择)2016 浙江 4 月选考,36(选择)2015 浙江 10 月选考,42(1)(综合)★★★★☆用益物权b无★☆☆☆☆担保物权a无★☆☆☆☆切实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c2018 浙江 11 选考,35(选择)2017 浙江 11 月选考,41(1)(综合)2016 浙江 4 月选考,42(1)(综合)2015 浙江 10 月选考,36(选择)★★★★★知识点一 依法行使财产权考点 1 所有权(1)财产权及其分类①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目的,是要确定财产的归属,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2)保护财产权我国宪法和民事法律均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3)所有权①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② 我国的所有权按主体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4)所有权的取得方式①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
②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③ 机动车、航空器、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财产共有① 共同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享有同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是不分份额的共有
② 按份共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形成的共有
提醒 财产权是公民拥有和实现物质利益的权利
相对于姓名、肖像和人格尊严等精神利益而言,财产权表达的是物质利益,并构成其他公民权利的物质基础
对点训练1.(2016·浙江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