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树家居装修材料管理规定编 号:GZG-004制定日期:2004 年 1 月 14 日 修改日期:2008 年 2 月 14 日传达部门:总办、业务部、人力行政部、售后部一、材料分类:(一)按类别分:1.五金类:金属材料及配件;2.电料类:电线、灯具及配件;3.木工类:石膏板及木工板材等;4.油漆类:墙面漆、防锈漆及配件;5.玻璃类:各种玻璃、玻璃制品及配件;6.装饰类:LOGO、装饰花卉等装饰用品;7.其他类:木地板、瓷砖及劳务等
(二)按价值分类:1.可回收材料:包括玻璃类、装饰类、电料类中的灯具、其他类中的木地板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料;2.不可回收材料:采购时本着节约原则按用量购入使用,装修拆除时可销售废品或直接报废
二、材料预算:施工队根据装修要求,做出材料明细单,交于施工监理员;施工监理员根据材料内容和在库材料情况,分类编制材料预算单
三、材料采购:由施工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进行采购(一)现金购入:根据材料的金额和质量,施工监理员会同出纳会计和电工进行购买,单位总额在2000 元以上材料由出纳会计共同购买;电料类材料由电工确认质量后购买
(二)赊账购入:施工监理员将验收流水账和赊账材料原始票据交财务部,财务部同赊账单位或个人核对后作挂账处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分批支付
(三)材料的特别颜色、材质及工厂提供的材料,须经总经理确认后购买
(四)装修工程中某些由个人劳务(视同材料)无法提供的报销票据(白条),由施工监理员提供本公司收据证明,收据中应注明劳务内容明细,金额及劳务个人的联系电话
四、材料验收:现场记账员对每个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建立验收流水账和可回收材料保管明细账,验收流水账一式两份,须经施工方负责人和施工监理员签字确认,一份交施工监理员保存,一份由施工监理员将验收流水账和材料原始票据报销单一同上交财务经理进行检查核算,可回收材料保管明细账经施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