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电气设备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法律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部门的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公务车费用和其他费用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第三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据本规定给予报销差旅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应办理出差有关手续,填写《出差申请表》,普通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
出差人员应按出差规定的时间路线往返,本着节约、合理、必须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出差费用标准
第五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差旅费
出差人应填制《借款单》并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向公司财务部借款
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第八条 短途出差:以公交车为主,交通费可按实报销,特别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乘坐出租车的,可报销出租车费,公交车票和出租车票报销时应在上面注明时间、来往路线
出差在本市内按 10 元/餐补贴,市外的每人每天补贴误餐费 30 元
第九条 国内出差地点及出差人员分类:(一)国内出差地点分类一类指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及广州市;二类指其他省会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东莞、珠海、佛山、中山、湛江、汕头、三亚 、厦门、泉州、大连、青岛、烟台、威海、唐山、秦皇岛、宁波、温州、苏州、无锡、南通、连云港、桂林);三类指除一、二类区以外的地区
(二)出差人员分类A 类指高层管理人员;B 类指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C 类指部门主管、项目经理、销售区域经理及中级职称人员;D 类指其他人员
第十条 乘座交通工具规定:1、A 类人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