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家居广场招商协议 某家居广场招商协议 甲方: xx 市**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z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乙方: 一、前期的简单策划:(商场定位、市场调查、租金制定、宣传的建议和小型招商座谈会、开业的简单策划); 二、招商工作:(招商总经理、招商执行总监、招商经理各一人、共 3 人)招商过程中需要增加一至两名招商文员,由招商总经理面试,由甲方发放工资; 三、招商团队 3 人的工资和提成如下:(工资和提成税后) 1、合约签定后甲方 月 日先付两个月工资 10 万元给乙方; 2、两个半月再付 5 万元给乙方作第三个月的工资; 3、招商达到 50%即给乙方 5 万元作为招商提成; 4、达到 60%再给乙方 5 万元作为招商提成; 5、达到 70%再给乙方 5 万元作为招商提成; 6、达到 80%再给乙方 5 万元作为招商提成; 7、满 3 个月后,甲方继续聘用乙方每个月的工资仍按 5 万(每个月结束的前一天必需付下个月的工资)。 四、报销项目: 1、乙方招商需要到各地出差、甲方给予车、船、住宿的费用报销(此项费用的总和不得超出一万元)和每天 80 元的伙食补贴; 2、招商接待的餐费甲方要给予报销;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食和住。 五、开业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商场运作的各项制度和导购员培训,甲方要给乙方 5 万元作为工资费用; 六、本合约生效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商场开业后就是本合约结束期; 七、不按合约执行的一方,对方有权终止合约; 八、如乙方在招商工作期间,不得利用本公司名义做出超出招商范围工作,不得损害公司名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其后果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 九、当乙方领到两个月的工资起,必须专业为甲方工作,中途如因本身原因在协议期间内不能专业为甲方工作或兼职本公司外的其它项目及个人就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已支付金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