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根据局机关纪委的统一布署,第九支部于 2025 年 6 月日开展了 以案为镜 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关于 5 起江西省直机关科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等文件,使我深刻认识到了开展警示教育必要性和强化纪律意识、严抓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以案为镜,强化纪律意识 纵观通报中的 5 起科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有 4 起都是 吃喝玩乐 之类的小事,只有一起涉及单位 小金库 问题
虽涉及金额小,但长期下去,影响将会越来越大,好比蛀虫从根部昋食参天大树,如不加以整治,久而久之必将根损树倒
从个案上看,这几起案件绝对是小金额小事情,但对广阔老百姓而言,这就是特权行为
一旦党员干部把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特权,作为领导干部谋取私利的工具,必定导致老百姓的不满,最终也将葬送党员干部的政治前途
那么,为什么有些党员干部在党中央纠正 四风 的高压之下,仍然要踩红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权力的傲慢与任性
手中有权,并且权力又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导致大小事情都是当权者说了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当权者的任性思想;其二,纪律意识淡薄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进而对工作会议用餐、业务接待标准、小集体小利益有所放松,吃喝玩乐之风一旦抬头,一些小诱惑、小利益等不正之风就难以抵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仔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牢记八项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常常正正衣冠、照照镜子,做到以案为镜,杜绝一切物质上、精神上的诱惑,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加强约束,抵制不正之风 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可以明辫是非,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可在小事小非面前就犯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