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市 建 筑 行 业 企 业信用管理手册发证单位:东莞市建设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信用管理手册使用说明一、《手册》由市建设局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只限本企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或转让。企业遗失本《手册》的,应当在《东莞日报》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二、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三、《手册》从发证之日起一年复查一次,企业应在到期前 30 日内到市建设局申报复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办复查的企业,《手册》自行失效。四、《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企业所持《手册》为书面版本,书面版本由各企业自行保管,电子版本由市建设局负责管理。登记企业名单和《手册》的电子版本同步在东莞建设网企业信息上公示。《手册》以市建设局的电子版本内容为准。五、《手册》为企业在莞经营业绩记录和经营行为记录。企业承接业务前,应当出示《手册》。六、在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一周内,通过东莞建设网填报合同主要内容;30 日内,持合同和《信用管理手册》到市建设局登记合同确认工程基本情况。完成任务后 30 日内,网上填报工程完成任务信息,提交由发包人(委托人)出具的建设工程情况评价意见,由企业持有关资料和《信用管理手册》到市建设局登记确认工程业绩情况,作为企业升级和年度复查的材料之一。七、在莞从事建设工程的建筑行业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将作为不良行为由市建设局记录在《手册》中的不良行为纪录一栏内。东 莞 市建 筑 行 业 企 业信用管理手册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 东莞分支机构: 驻莞负责人: 手册编号 : 企业类型: 备案类型: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设立时间企业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主管部门企业属性联系电话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传 真电子邮箱工商注册所在地经济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号发证机关法人登记代码登记机关企业资质证书号发证机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发证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职称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在编人员总数在编技术人员总数企业在莞办公场所企业资质主项资质增项资质登记资质(核准范围)(此栏由市建设局填写)分支机构情况 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号分支机构地址机构联系电话分支机构负责人办公电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办公电话分支机构 负责人办公电话分支机构办公电话 负责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