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抵押电子合同 5 篇”查看更多相关的抵押合同。 个人财产抵押电子合同 1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经充分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其次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照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从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大事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值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依据担保条款的商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商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全部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肯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协作。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缘由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