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产 买 卖 合 同卖 方 : 身 份 证 号: 联系电话: 通 讯 地 址 : 买 方 : 身 份 证 号: 联系电话: 通 讯 地 址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城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法 》 及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买 卖 双 方在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 协 商 一 致 的 基 础 上 就 本 合 同 所 涉 房地 产 转 让 事 宜 ,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第 一 条【 转 让 标 的 】卖 方 所 转 让 房 地 产 ( 下 称 该 房 产 ) 坐 落 于 : 市 区 街 号 栋 单 号 。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 , 房 产 权 证号: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 方 米 。 套 内 建 筑 面 积 为 : 平 方 米 。该 房 地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年 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该 房 地 产 约 定 交 付 的 附 属 设 施 设 备 、 装 饰 装 修 、 相 关物 品 等 在 签 订 本 协 议 前 , 已 经 双 方 现 场 确 认 , 均 无 异 议 。第 二 条 【 房 地 产 产 权 现 状 】该 房 地 产 没 有 设 定 抵 押 也 未 被 查 封 , 卖 方 对 该 房 地 产享 有 完 全 的 处 分 权 。第 三 条 【 房 地 产 租 约 现 状 】该 房 地 产 所 附 租 约 现 状 为 第 1 项 : 1 、 该 房 地 产 没 有 租 约 ;2 、 该 房 地 产 之 上 存 有 租 约 , 卖 方 须 于 本 合 同 签 订 时 将承 租 人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的 书 面 文 件 及 租 赁 合 同 交 予 买 方 。第 四 条 【 附 着 于 该 房 地 产 之 上 的 户 口 】如 该 房 地 产 所 附 着 有 卖 方 户 口 , 基 于 保 证 买 方 办 理 房产 过 户 登 记 后 , 应 享 有 完 全 的 处 分 权 , 卖 方 保 证 于 收 到 房地 产 转 让 总 价 款 之 日 起 日 内 迁 出 , 逾 期 则 以 该 房 地产 转 让 总 价 款 为 基 数 按 日 万 分 之 向 买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第 五 条 【 转 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