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总结 产品质量法总结 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二、产品质量的监视治理制度(一)、产品质量治理体制 (二)、产品质量标准制度-----引申国家质检标准列表(三)、产品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四)产品质量监视治理制度 三、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在于生产和售后 2.销售者:在于严检和维护四、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案例 案例 1 销售者是否应担当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案情] 1996 年 2 月 4 日,王某在某百货公司买到一台冰箱,冰箱附有产品合格证。王某买回冰箱后 6 天,发觉冰箱噪音太大,就去找百货公司交涉,百货公司说冰箱一开头使用时有些噪音是正常的,过一段时间就会好。没过多长时间,冰箱的制冷器又出了问题,到后来完全丢失了冷冻食品的功能,成了一个食品贮存柜。王某再去找百货公司,百货公司说冰箱不是他们生产的,冰箱不制冷属冰箱的技术问题,此事只有生产厂家才能解决,因此让王某去找生产厂家。王某觉得生产厂家离本市有上千公里,况且冰箱又不像小件物品,可以来回搬运,只有先找百货公司,让百货公司找生产厂家。王某遭到百货公司拒绝,于是王某于 6 月15 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公司对冰箱进展修理,如修理不好,应负责退货。[问题]1.什么是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 2.某百货公司对售出的有瑕疵的产品是否负责任?[分析]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指在产品买卖关系中,出卖产品的人,为了全面履行买卖关系中担当的义务,向对方当事人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即假如产品存在瑕疵,担保人应当担当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瑕疵担保责任的产生,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应有合法的合同关系,同时构成产品瑕疵担保责任还要求销售者不适当地履行合同,即销售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 28 条规定的 3 种情形或不符合合同商定的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在这种状况下就要担当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依产品质量法第 28 条规定,销售者应担当如下责任:(1)修理、更换、退货。 修理。产品虽然存在瑕疵,但经过修补、修理、加工、并不影响产品的有用性和美观。在这种状况下,用户或消费者可以要求对产品的瑕疵进展修理。 更换。假如有瑕疵的产品不简单修理,或者消费者不情愿修理可实行更换的方法。退货。假如产品的瑕疵严峻影响了产品的使用效果,使产品丢失了原有的使用价值,或者由于修理、更换时间的延误,用户或消费者已不再需要该产品,则有权恳求退回产品。(2)赔偿损失这个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