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1、奖励和处罚类别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判、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2、考核金额标准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 100 元、组长 150 元、班长 200 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 元、副厂长 400 元、厂长 500 元。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 300 元、员工 100 元。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3、奖励3.1 奖励内容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3.2 其他类型的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有效措施,积极参加抢险救灾,避开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开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4、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 100 元/次。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 30 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