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使用规定会议室使用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确各部门使用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二、定义 会议室指的是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以及接待室
会议室用途:公司会议、部门会议、员工培训、员工工作面谈、招聘面试、客户接待及适合在会议室进行的小型活动、竞赛活动等的场所,不做其他用途
三、规模及配置 接待室:可容纳 6 人; 小会议室:可容纳 14 人,配备固定式投影仪、投影幕布; 中会议室:可容纳 22 人,配备电视机; 大会议室:可容纳 70 人,配备音响、话筒、led 显示屏
四、会议室使用规定 (一)三个会议室及接待室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并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对室内设备物品的管理; (二)部门或个人需要使用大会议室时,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使用申请表》;部门或个人需使用中会议室、小会议室以及接待室时,需提前一小时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使用申请表》,因临时情况需使用会议室的,可告知行政部先使用,后填补《会议使用申请表》
(三)使用原则: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按申请先后顺序使用,如遇公司层级的紧急及重要的会议可优先使用
(四)申请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在所预约时间准时到达会议室,超过 10 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行政部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如需延长使用时,请及时通知行政部
(五)任何部门或个人在使用会议室期间,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会议室使用期间,使用部门或个人自行负责会议的模式安排、人员接待、会议记录等会议要求,行政部相关人员可协助办会
(七)会议室使用期间,使用部门或个人需保持会议室的干净,会场禁止吸烟,禁止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使用完毕后,务必将所有移动过的椅子、桌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