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GBT 23001-1 范围本标准要求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中可连续竞争优势、领导作用、策划、支持、实施和运行、评测、改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适用于有下列需求(各类)组织:a)经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效应用和连续改善,打造信息化坏境下新型能力;b)经过内部或外部(包含评定机构)评定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证实其在信息化环境下含有猎取可连续竞争优势能力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
通常注日期版本使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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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3000- 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23020-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定法律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23000- 界定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文件
4 可连续竞争优势4
1 总则组织应深刻认识影响其可连续进展内外部坏境改变,根据本标准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打造信息化坏境下新型能力,猎取和组织战略相匹配可连续竞争优势
2 识别组织内外部坏境 组织应识别和其战略、可连续竞争优势相关多种外部和内部原因
组织应对这些外部和内部原因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确定
注 1:这些原因可能包含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和数字化、网路化、智能化所带来影响
注 2:外部坏境相关原因可能包含中国外文化、法律法规、政策、用户需求、合作伙伴 、市场态势、竞争对手、行业标杆、技术进展趋势等
注 3:内部环境相关原因可能包含组织愿景、使命、价值观、现实状况等
3 以猎取和组织战略相匹配可连续竞争优势为关注焦点4
1 识别和确定可连续竞争优势需要 组织应将两化融合作为贯穿战略一直关键内容
组织应围绕其战略,考虑内外部环境改变,根据所形成要求对可连续竞争优势需求进行识别、调整、评审和确定,并保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