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管理一、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行动”的分析(1)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壁垒环境壁垒也称绿色贸易壁垒或绿色壁垒,通常分为政府引导和非政府引导两大类型
类型内容目的政府引导型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境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设置关卡,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市场非政府引导型不同国家的生产商或消费者,由于环境保护意识强弱的差异对产品的生产或消费产生影响产品在国际流通的不平衡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环境贸易制裁、强制性绿色标志、严格进口检验程序和检验制度等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企业应实行清洁生产、通过 ISO14000 体系认证、申领“绿色护照”等措施,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2)绿色产品绿色产品指生产过程及其本身节能、节水、低污染、低毒、可再生和可回收的产品
它是应用绿色技术的产物
为鼓励、保护和监督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一些国家已制定“绿色标志”制度,提醒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不仅考虑质量和价格,还应考虑和参与对环境问题的监督
(3)国际合作在地球上,绝大部分污染是已完成工业化的发达国家造成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害者;到目前为止,发达国家仍是世界不可再生资源的主要消费者和重要污染源
因此,国际环保合作必须遵循“共同的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有义务率先采取环保措施,承担污染治理费用,并将环保技术无偿或以优惠条件转让给发展中国家
为更好地保护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和环境,国际社会应广泛开展技术和经济合作,特别是发达国家,应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通过技术转让和交流,与发展中国家一起保护世界环境
(4)环境保护的国际行动从 1972 年 6 月 5 日开始,联合国已经通过了三个里程碑式的国际公约
时间公约名称主要内容1972
5《人类环境宣言》人类对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的共同原则1992
6《里约宣言》,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