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价激励机制环江作业区联合机关党支部党员评价激励机制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中共第七采油厂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的基本原则 (一)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 全面考评、突出实绩; (三) 民主公开、群众公认; (四)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第三条 评价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油田公司第七采油厂范围内的在岗党员。 第四条 评价内容包括党员在理想信念等 10 个方面的表现情况。详见附表 党员考核标准 。 第五条 评价程序和方法 (一) 自我总结:对比党员标准,总结个人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 述职评议:党员围绕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并要是实事求是地查摆自己的不足。党员述职应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进行。 (三) 支部考评:支部考评必须建立在仔细进行民主评议基础之上,主要实行民主测评的办法,测评的范围是党员所在支部,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具体考评标准和考评汇总表见附表)。 (四) 考评等级和考评结果的确定 1、 考评等级的确定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 =90 分者原则上可定为优秀,得分在 89-70 分者原则上可定为合格,得分在 69-60 分者原则上可定为基本合格,得分 =59 分者原则上定为不合格。 被考评党员当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基本合格: (1) 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下处分的; (2) 因失职或责任事故给单位声誉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的; (3) 具有其他不称职行为或无故不参加年度考评的; (4) 所带员工中有违法乱纪或受过处分和其他处理的; (5) 负责的党员责任区当年生产任务和其他指标任务没有完成的。 2、 考评结果的确定 党员年度考评结果,由基层党支部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通过 集体讨论确定每个人的考评结果,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 (五) 反馈 考评结果经上级党组织审核确定后,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向党员本人进行反馈。 第六条 考评结果的使用 (一) 考评结果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1、 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在管理人员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应优先推举,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 2、 考评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支部对其进行批判教育。 3、 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