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票证管理制度1、法律规范动土安全作业票证的管理,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安全票证的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3
1 分厂设备处负责《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 分厂安环处负责并对各单位的票证进行监督、检查的
3 各分厂设备处每月发放并回收各种票证
4 国家或行业有以上作业部门标准时,执行新标准
4、具体要求4
1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
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实行措施后方面继续动土作业
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
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纳挖底脚的粉尘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 要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
8m,高度不得超过 1
对坑、槽、井、沟边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