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危险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险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1、 首诊负责制就是指凡到医院就诊得病员,首诊得科室与医师对病员得检查、诊断、治疗与抢救均应承担责任得制度
2、 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得辅助检查与处理,做好病历记录,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她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得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3、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病员,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
4、 首诊医师对急、危、重病员,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她科医师会诊
被邀请得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得责任进行抢救
5、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得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
6、 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得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或转送她院
二、三级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得仔细执行,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得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得医疗水平,培育良好得医疗行为与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