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制度〔五〕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鼓舞后进,提高员工工作进取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 100 元 500 元的经济奖励、100 元 300 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景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提议进取、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仔细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 50 元 200 元的经济奖励、50 元 200 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景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仔细、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加、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进取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提议,减少本钱开支,节俭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