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鼓舞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
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
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 5 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 3 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
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 30 万元以上者; 4
连续数次对公司进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
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者; 6
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 2 年创利 200 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
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
员工推举、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经理办公会审核; 3
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
大会表扬; 2
奖金奖励; 3
第九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