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员工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 为鼓舞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 5 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 3 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 30 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进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 2 年创利 200 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举、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 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判教育不改的,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