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路改造项目设计合同 嘉定路改造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嘉定路改造工程设计 工 程 地 点: 青岛市***区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甲级 发 包 人: 青岛市***区城市治理局 设 计 人: 青岛中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201*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 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 监制 发包人: 青岛市***区城市治理局 设计人: 青岛中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发包人托付设计人担当 嘉定路改造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以下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设计治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立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立工程批准文件 其次条 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红线图12设计任务书13管线综合等设施资料/4地质报告/5规划方案/6建筑单体方案1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8方案批复确定后 30 天备注:过程中供应至少 8 套(不包括专家评审及施工图审图套数),在工程竣工后 15 日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供应至少三套完整的施工图及其他相应文件以用于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的编制。报批所需图纸由设计单位另行无偿供应,不含上述交付文件内。各阶段所供应文件均包括 2 套刻成光盘的电子版设计文件。第五条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打算)第一次付费30%104790本合同签订后其次次付费50%174650施工图审批通过第三次付费20%69860竣工验收合格备注:1、 设计人需在每月 25 日前提报可能支付的设计款项以便发包人列支资金规划。否则,因此导致的支付延迟发包人无任何过错责任。2、 款项支付前需供应符合税务规定发票。3、 本合同所列设计人账户信息为设计人唯一收款账户,如有改动必需附有设计人加盖公章的账户变更说明,并列明如因上述信息变更而设计人未能准时通知发包人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设计人的经济损失与发包人无关。4、 支付时间:每月 25 日前报资金规划,工作成果及应付款经审核无误后,于次月 20 日前汇至设计人指定帐户。说明:1、 提交各阶段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