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细则一、 年度自主经营业绩考核计分方法自主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15%+加分项-扣分项(一)基本指标计分1、业绩净利润就是指经核定后得企业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得净利润
业绩净利润得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得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前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得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得非常常性收益
该指标得基本分为2 0 分,最高分为 2 5分
计分方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但未超过对标值(年度考核目标值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中得最高值相比较得较高者)部分,每超过目标值 2%加1分,最多加 5 分,超过对标值部分作为奖励年薪得计算依据,不再加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得,每低于目标值 2%扣 1 分,最多扣基本分得 2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得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2、经济增加值就是指经核定得企业自主经营业绩净利润减去并表口径得资本成本后得余额
该指标得基本分为 20 分,最高分为 25 分
计分办法为: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完成值超过目标值,每超过目标值 2%加 1 分,最多加 5 分;完成值低于目标值得,每低于目标值2%扣 1 分,最多扣基本分得2 0%
其中:考核目标值为负数,减亏部分得完成值折半计算,盈利部分正常计算
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在零附近得,计分给予特别处理
(二)分类指标计分该指标得基本分为 3 5分
若设两项指标得,则营业收入指标得基本分为 2 0分,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基本分为 15 分;若设三项指标得,则营业收入指标得基本分为 15 分,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基本分为1 0 分,其她个性化指标 10分
具体指标及权重在年度业绩责任书中确定
计分办法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没有完成得扣分其中:营业收入指标,为每低于目标值2%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