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担保合同范本 3 篇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供应 贷款
其次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 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 月浮动
甲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方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办理借款时,必需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归还:乙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规划以为资金来源归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期、按额归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担当连带还款付息责任
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乙方消逝任何状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旧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按期按额向乙方供应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乙方 2‰的违约金
乙方不按用款规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局部须向甲方支付 2‰的担当费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停顿或收回全部或局部贷款
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 50%的罚息
乙方不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从乙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局部在原贷款利率的根底上加收 20%的罚息
如需延期,乙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
甲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