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书范本 甲方:刘男 身份证号: 乙方:李女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XX 年 3 月 6 日办理结婚登记结为夫妻,为兑现双方百年好合之承诺,相互督促履行夫妻忠实义务,经双方公平协商,自愿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敬重,在家庭生活中相互帮忙,共同维护公平、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 二、甲乙双方有以下行为之一,则视为对另一方的不忠实,应担当本协议第三条所商定之责任: 1.与某一异性的(电话)、邮件、短信、msn、等方式的联络过度频繁,每天往来超过十次,每周超过五十次。能说明因(工作)缘由等正常交往的除外。 2.与某一异性的通信联络中消逝明显的情感流露词汇超过肯定次数,收到的信息超过三次(含),发出的信息中超过一次(含)。能说明恶意骚扰的除外。 3.与某一异性的亲切照片一次以上(含),能说明系正常的同学或同事交往除外。但若配有亲切的通信联络记录的,不能以正常的同学或同事关系相推脱。 4.无正值理由在晚上超过十二点回家。一周应酬时间超过三次的,不能作为正值理由,仍应受惩处。 5.任何一方接到对方的亲切异性朋友的信息的(信息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件、书信、包裹等)。恶作剧除外。 6.消逝以上五种情形之外,在一般的伦理(道德)所不能承受的情形的。 三、消逝本协议其次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过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补偿费人民币二万元。补偿应从个人财产中支付。从共同财产中支付的,应为四万元,并视为共同财产中的四万元商定为个人全部。 惩处可以溯及既往,也即事后发觉以前曾有过违反情形的,可以累加惩处。 四、本协议其次条所列明的情形,虽并不必定说明违反一方有出轨情节。但足以说明违反一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人际)交往关系,未能留意到配偶的特别情感需求。仍应受处处罚。 五、承受惩处后,能够虚心成认错误,并积极改善夫妻关系的,可以酌情退回惩处,但不返还给个人,而是作为家庭度假基金。此条商定,并不表示鼓舞犯错,只是说明双方对婚姻的珍惜态度。 六、惩处超过三次的(含三次),视为双方自愿将全部夫妻共同对产商定为另一方全部。此条商定,不以离婚为前提,只是双方认为违反一方已无治理好夫妻共同财产的自律力量。并且,不因相关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而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归另一方全部的商定。财产未交付或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视为双方同意临时由违反一方保管。()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