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委托协议委托人(买方):受托人(卖方):潮州市南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方委托卖方代理新车上牌事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代办车辆:车型:颜色: 车架号:二、买方必须提供如下资料:A:个人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通行证原件□;业务委托书签字□B:公司有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业务委托书盖章□;购置税申请表盖章□三、买方应支付的费用项目如下:挂牌费用:元四、车辆购置税由买方支付,卖方代购置税办的收取,购置税额以购置税办的《税收通用缴款书》上的金额为准。五、买方向卖方交清办理牌照所需费用并提供完整的挂牌资料后,卖方至少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好上牌手续(如有特别情况往后顺延)。六、买方可以任选如下选牌方式:( )① 网上自编号:买方可以凭车辆合格证上的资料和购置税号码与车主本人的信息输入交警网的自主编号程序里进行选号,但要在规定时间里选出号码(三分钟)。买方自选完号码需要第一时间告知卖方 。若所选号码无法确定或者不想要也可以到车管所十选一(详见③)② 卖方代编:代编号依次:③ 车管所十选一:卖方会在录入完相关资料后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买方十个车牌号码,买方要在 90 秒(包括报号码的时间)内选定,否则会形成电脑自动默认状况(十个号码,随机确定一个),若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号所造成的后果,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车辆在上牌期间,因为需要在车管所与卖方所在地之间移动(部分车型还需到监测站进行检测),若出现意外刮碰情况可以由卖方报保险理赔处理,卖方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八、本协议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潮州市仲裁机构仲裁。委托人(买方): 受托人(卖方):潮州市南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号确认电话: 销售顾问:(有决定权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