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法课件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制度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一)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 1、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 1)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2) 男女两性的结合须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 3) 婚姻是双方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 2、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关系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 (二)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 1、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2、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二、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一)群婚制 1、血缘群婚制:低级形式。它排除了不同辈分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 2、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群婚制):高级形式。它将同胞兄弟姐妹间的两性关系排除在外。 群婚制是婚姻家庭制度产生的标志。 (二)对偶婚制 有固定的主夫或主妻。 (三)一夫一妻制 三、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一)自然属性 1、生理学特征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和人类的性本能,构成婚姻中男女结合的生理学基础。 2、生物学特征 通过生育而实现种的繁衍 (二)社会属性 1、婚姻家庭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 2、婚姻家庭关系受上层建筑诸因素的制约 四、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 3、教育职能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概念 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总和。 二、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历史进展 (一)奴隶、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立法 奴隶社会基本没有成文的法律,主要靠礼教和习惯维系婚姻家庭关系,从本质上说就是维护当时的父权制度,妇女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到了封建社会就逐渐产生了有关婚姻家庭的成文法,如战国时代李悝的《法经》;汉代萧何的《九朝律》;唐代的《户婚律》;同时结合礼教的约束作用,其主要内容仍然是父权之上的家庭思想。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从汉代到唐朝一直到清朝都有“七出”和“三从四德”之规定。 (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立法 清朝末年,受西方新兴的思想的影响,大批青年学生追求婚姻自由,但由于传统婚姻观念仍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清末的《大清民律草案》和北洋政府的《民律草案》以及国民党政府的《民法亲属编》仍带有典 1 型的封建婚姻家庭色彩。 (三)解放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家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