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买卖合同应注意的十大细节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周静买卖合同是合同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所以无论是合同律师还是法务工作者,在工作中都会常常遇到审查买卖合同的情形
那么审查买卖合同需要从何下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问题呢
现笔者从以下十大需要注意细节为您解读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还要看供方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
如是审查需方,需看有无付款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
注意供需双方都要核对清楚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看是否有产品名称故意不写全称,混淆产品品种;或供方不写产品牌号和商标,想达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写产品规格型号,企图交货蒙混过关;还有的供方不写生产厂家,想用价低的档次差的产品供货
所以在审查时需重点审查是否写清产品全称,写清牌号、商标,写清、写全规格、型号、写清生产厂家
在审查买卖标的物时,看是否有供方不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为了不免费提供,再借机收取配件费用
故需要提醒签订者注意: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配件工具、数量
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为避开合同双方签订者对产品数量或计量方法故意约定为本企业的标准或计量方式
应注意产品的数量应以国家统一的标准计量单位表示,没有统一计量单位的,产品数量的表示方法由双方确定,但必须具体明确,切不可用模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一箱、一打等,应对双方使用的计量方法作出具体解释,如一件、一箱、一打等的表示,具体包括的产品数量是多少
看是否供方不写随机备品或配件工具的数量
防范方法是要写清随机备品数量
并将上述用品的供应办法、时间也写清楚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这在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写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不写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不封存样品
所以要注意审查时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