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来,大大加强了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控制意识,法律规范了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行为,有效地遏制了承包商的误操作和违规操作行为,对保证工程质量起了关键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观点和不正确的做法。比如,有些建设主管部门认为,只要有了旁站监理,就等于给工程质量上了“保险锁”;有些业主认为,监理工作就是旁站,监理就是要跟班作业;有些监理单位也把旁站监理作为中心工作;有些承包商认为,有了旁站监理,自己就可以省了施工员。其结果是偏离了监理的工作重心,削弱了承包商自己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责任。笔者结合多年的监理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同行进行探讨。 1 正确地认识旁站监理 1.1 旁站监理的必要性 在没有实施监理制之前,我国的建设工程主要是施工单位自建自管,虽有建设方监管,但毕竟不是专业管理者:质检站虽然也参加验收,但毕竟属于宏观管理。由于监管制度的落后和不完善,缺乏有效地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现象相当严重,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控制,使得改革开放后前期完成的许多工程埋下了严重的质量隐患。实施监理制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管理力度、提高售;理水平。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运转、建筑业的迅猛进展、建筑企业的极度膨胀,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严重流失、技术人员出现严重缺口、未经培训的农民工大量涌入,使得施工企业内部原有的质量监督体系大为削减,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负责,导致管理混乱,加上监理制度的不完善、检测设备不足,工程质量还是未能得到根本好转。作为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实施管理的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形成的主要见证人,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之一,充分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深化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可以有效地遏制承包商的违规行为、纠正错误,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1.2 旁站监理的地位和作用 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都是建设主体单位之一,各方主体的主要任务是不同的。作为监理单位是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和图纸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等目标进行控制。就质量控制而言,监理工程师需要协助业主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质量目标,通过图纸会审确保设计质量;通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确保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