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 和 D/A 付款方式区别D/P(付款交单)作为托收业务的一种类型,又分为两种基本的交易类型:即期 D/P 和远期D/P
目前国际贸易结算中,各方都遵循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目前适用的是国际商会出版物第 522 号,实务中简称 URC522),来处理有关 D/P 业务
即期和远期 D/P 的操作流程基本如下: (1)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纳 D/P 方式结算,这是基础;(2)卖方交付货物后准备全部单据(包括货运单证如提单,和商业单证如汇票、发票等);(3)卖方向其往来外汇银行提出办理D/P 托收的要求,填写托收指示书并交付全部单据;(4)卖方的外汇往来银行审核接受后收下托收指示书和全部单据,并开具收条给卖方;(5)卖方往来银行将全套单据分两批寄送买方往来银行(该银行可以由卖方银行指定也可以是卖方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后者居多);(6)买方银行收到全部单据后将单据向买方进行提示;(7)买方向买方银行支付款项(即期 D/P 情况),或者买方审核单据后予以承兑并在到期时付款(远期 D/P 的情况);(8)买方银行在收到买方款项后将全部单据交给买方;(9)买方银行将收到的款项转交给卖方银行,并由卖方银行转交给卖方
在 D/P 业务中,银行并不审核单据的内容,银行也不承担付款义务
银行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代为收款转帐等服务
在 D/P 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应当注意如下重要问题: 1.D/P 业务中,出口商获得货款的保障是进口商的资信,因此注重进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是得到款项的重要前提
D/P 叫做付款交单,就是进口商付了货款以后代收行才会把相关的单证给你,D/A 叫做承兑交单(一般会有个期限),就是进口商做向银行保证在多少天内会付款,银行就会给你提单了
理论上风险当然是做 D/A 大一些,因为 D/A 下进口商只要答应银行在汇票到期时付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