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的企业税与个税缴纳捷克的企业税与个税缴纳 作为中欧的一个内陆国家,捷克共和国于 2025 年被世界银行列入发达国家行列
自 1993 年捷克共和国作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建成后,其经济立法随着其经济的复苏而不断完善
时至今日,捷克共和国的经济立法包括税收方面已处于成熟阶段
企业税 应纳税种 在捷克共和国,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赋涵盖企业税、资本收益税、增值税等常见税种,以及其他税赋如不动产税、赠予税和财产转让税,此外雇主还需为其员工缴纳工人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
在捷克,捷克居民企业应按其全球业务收入缴纳公司税,非捷克居民企业应按其在捷克共和国境内收入缴纳公司税
截至 2025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率为 19%
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及股票基金的税率为 5%
会计年度以自然年度为标准,或在税务部门的许可下可以经济(财政)年度为标准
如上年应缴税款在 30,000 捷克克朗以下应一次交付完毕;如上年应缴税款在 30,000 到 150,000 捷克克朗之间,应每 6 个月预付税款;如上年应缴税款在 150,000 捷克克朗以上,则应按季度预付税款
在法律规定内不需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的企业的纳税申报需在下一年的 3 月 31 日完成
截止日为 3 月 31 日的公司,假如授权由税务师进行申报表的准备工作,可在 6 月 30 日或之前将纳税申报表归档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纳税人有义务向税务行政部门询问申报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最多可延迟三个月
除了企业税之外,另一个重要的税种为资本收益税
即一种需为资本收益如股息,所欠债券、存款账户及契约的利息来缴纳的15%的预提税
自 2025 年起,根据欧盟母子公司指令第 90/435/EU号文件,支付给欧盟地区居民的股息及利息排除在缴纳预提税的范围外
从 2025 年开始,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由母公司向处于欧盟地区内的子公司转让其股份而产生的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