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尊尚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隆重上市
引领家庭理财分红保险产品新概念
2025 年 1 月,中国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发[2025]2 号),其中明确要求两全保险“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当在保单生效满 3 年后”;“保险期间不得少于 5 年”
基本责任保险期间:至 80 周岁 交费期间及投保年龄一次交清:30 天-55 周岁;5 年交: 30 天-54 周岁 10 年交:30 天-50 周岁;20 年交: 30 天-42 周岁 基本责任保险责任1
生存保险金满 3 年--60 周岁前,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5%60 周岁~80 周岁,每年给付基本责任保险金额的 10%2
满期保险金:80 周岁,给付保险金额3
身故保险金18 周岁前,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18 周岁起,给付基本责任所交保费的 1
1 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4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损害身故或因意外损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 18 周岁至 60 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可选责任客户在投保时或 56 周岁之前可选择可选责任可选责任保险责任:祝寿金:60 周岁给付可选责任保险金额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实际交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与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的 1
05 倍+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现金价值条款解析生存保险金 ①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满 3 年起至 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 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公 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 5%给付生存保险金; ② 被保险人于 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 8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 (含 8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本 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