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矿山事故应急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地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安全、可持续进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区域内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发生的露天矿山塌方,地下矿山冒顶、水火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灾害矿山爆破,机电运输等事故,以及尾矿库溃坝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矿山事故发生后,镇政府迅速根据预案实施应急工作,处置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开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矿山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分工负责,协同应对。有关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科学决策,专业救援。加强应急救援科学讨论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在事故单位开展自救工作的同时,依靠科学决策和专业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先进装备,做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指挥部 成立镇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镇委书记。副总指挥:镇长、分管副镇长。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各办公室负责人以及供电所、派出所、卫生院、交警中队、电信支局、土管所、电信支局等单位负责人。 2.2 镇指挥部办公室 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镇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镇工办成员、各办事处主任、供电所、派出所、卫生院、交警中队、电信支局、土管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3 事故现场指挥部 2.3.1 事故现场指挥部的组成 发生矿山事故后,根据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由镇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指定相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