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软件管理制度为切实增强广阔干部职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镇政府的软件正版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妙峰山镇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职责部门镇政府成立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
具体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维护
第三条 软件正版化工作重点范围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
第四条 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软件使用正版化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指定人员担任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正版软件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需求制定正版软件采购计划,并将软件采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资金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
第七条 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法律规范正版软件采购,购买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第八条 要建立法律规范的正版软件管理台账,对各类正版软件进行登记
内容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安装与使用情况
同时对有关的资料(如软件介质、说明书等)进行妥善保存
第九条 要加强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操作、使用软件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用正版软件更好地服务于机关各项工作
第十条 防止任何可能侵犯软件知识产权的风险应注意:1
电脑内已安装未授权的软件,应立即移除
对以团体身份获得使用权的软件,需确保已安装的软件数目没有超过已购置的软件许可数目
购买新的电脑时,已预装相关软件的,要核对该软件是否已获得适当的授权
加强版权意识,不准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正版软件
因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正版软件而造成版权纠纷者,由软件提供人承担一切后果,未取得版权拥有人的明确批准,不得复制及更改软件
第十一条 镇机关职工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