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 则1.1 为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提高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依据交通部《公路公路施工监理法律规范》、《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和监理服务合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负责建设管理的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1.3 监理质量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第二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2.1 考核程序主要包括组建考核小组、召开考核会议、考核结果通知和考核结果应用等。2.2 考核由项目办所有的省高指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小组人数 7 或 9 人,省高指计划、技监、招标部门各派 1 人参加,其余由项目办相关人员参加,组长由省高指项目部负责人担任。2.3 考核会议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议程包括:(1)学习考核细则;(2)听取总监办工作情况汇报;(3)听取项目办监理督查情况汇报;(4)检查监理现场及驻地工作情况(制度、台帐、试验资料等);(5)各组员独立评分;(6)计算考核得分,评定考核等级;(5)撰写有关说明事项(如有)。2.4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按季度开展,对于首期考核,时间在两个月以上的按一个季度考核,不足两个月归入下一个季度考核;对于末期考核,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按一个季度考核,不足一个月不进行考核。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3.1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进度监理、质量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和环保监理、总监六个方面。3.1.1 进度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及时完成计划制订、审批与调整。⑵ 计划管理措施落实到位。⑶ 阶段与总体计划完成,分项进度均衡。3.1.2 质量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及时、正确完成设计图纸和技术方案审批。⑵ 仔细开展现场质量控制。⑶ 积极组织质量活动。3.1.3 费用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复核、调整和结算工作。⑵ 计量与支付工作及时、准确。3.1.4 合同管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仔细做好设计变更和索赔的管理工作。⑵ 仔细开展分包、转包管理。3.1.5 安全和环保监理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仔细做好安全与环保方面的各项监理工作。3.1.6 总监合格的基本要求为:⑴ 综合管理情况良好,内部制度齐全并有效执行。⑵ 人员管理情况良好,工作作风务实、高效。⑶ 积极协调监理标段内各方面的矛盾,妥善调度各方面的资源。⑷ 工作积极主动、仔细、务实、负责。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