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制定价格与结算条款的正确姿势从11个方面考虑如何正确制定销售与服务合同价格与结算条款定价策略关乎企业的盈利模式、盈利能力、获客能力,定价与结算的设计方式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商业合作的输赢
不合规的价格与结算条款可能直接导致税务风险与业务合规性隐患
企业在销售或服务合作合同签订时,普遍存在价格与结算条款约定不周全、不合理的情形,列举如下:1
约定的开票项目和实际业务不相符
未约定先开票后收款,还是先收款后开票
客户拖延付款,无应对措施
未约定税率变化如何调整开票的金额和税款
一旦合同签订时出现上述疏忽,或者其他约定不周全、不合理的情形,等到合同执行中,遇到事情后再想沟通调整,往往会感觉到沟通起来比较被动,往往自己感觉合理的调整建议,都可能会被拒绝,由此对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局面甚至会产生直接损失
在签合同时,你如果能妥善协商及约定11个方面与价格相关与结算相关事项,可以降低机会损失,提高机会收益:1
告知商品及服务的价格差异和定价依据:明确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同,价格差异的依据是什么
让客户自己弄明白,做出适合自己的正确选择
约定价格调整的情形及规则:明确供方重要的成本要素及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客户具体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形发生时,供方有权调整价格及可能的调整幅度
根据客户需要,给客户账期选择的灵活价格:如果约定结算账期,比如月结30天,月结60天,则需要明确账期的起算日期,约定现款价格,在此基础上加计30天、60天的利息作为相应账期对应的交易价格
约定根据不同支付方式的价格差异:比如告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商业承兑汇票结算与现款结算的价格差异,让客户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决策
约定结算依据、结算收款截止时间点:除现款结算外,一般都要约定结算依据、结算收款时间
比如对不按账期结算的客户,一般约定收款时间一般不得迟于开票次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