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水处理及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讨论国务院发布“水十条”以来,国家将强化对各类水污染的治理力度,特别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环保部明确指出脱硫废水宜经石灰处理、混凝、澄清、中和等工艺处理后回用
鼓舞采纳蒸发干燥或蒸发结晶等处理工艺,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本文以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技术进行分析,针对不同水质及电厂的现状进行分析不同工艺的选择建议及优势
根据“十三五”规划,火电厂的烟气脱硫脱硝已基本实现超底排放,对于水的排放近零排放问题已提到日程上来了
电厂的废水处理经过梯级利用,最后集中到脱硫废水上来,对于火电厂废水零排放也即是脱硫废水零排处理
故对于脱硫废水零排放的处理技术讨论非常必要
一、脱硫废水零放的实施背景(一)2025 年 4 月 16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家将强化对各类水污染的治理力度,提出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和生态修复制度,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全力保障水生态安全
(二)2025 年 11 月 10 日,国务院出台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81 号,文中第三条明确指出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
(三)2025 年 11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25〕65 号,文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深化推动重点污染物减排
电力、钢铁、冶金、造纸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四)2025 年 1 月 10 日,环保部发布了《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文中明确指出脱硫废水宜经石灰处理、混凝、澄清、中和等工艺处理后回用
鼓舞采纳蒸发干燥或蒸发结晶等处理工艺,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五)新建项目环评的要求
从近两年国务院密集发布的环保政策表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业企业耗水大户在水资源约束与排放限制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