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计算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计算办法 摘要: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使企业出口的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加国际市场的竞争
我国新增值税法也贯彻这一政策,出口货物在适用“出口免税并退税”时才会涉及计算出口退税的问题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政策主要有“免、抵、退”和“先征后退”两种计算办法,本文针对前者展开讨论
关键词:“免、抵、退” 增值税 计算办法 “免、抵、退”增值税计算办法中,“免”税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由于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除了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外,还需要将为生产出口产品所购进的项目已经缴纳的税款还给出口企业等纳税人
一、适用范围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二、退税额的计算 按“免、抵、退”增值税办法办理退税的计算过程为:(1)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
(2)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其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后者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为货物到岸价与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之和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发现,出口退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并非真正执行零税率,而是征税率 17%或 13%与退税率 17%、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