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时间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离婚时,签订的一种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内容
离婚协议的内容实现的条件是离婚,假如没有达成离婚,则协议无效
很多夫妻对离婚协议书并不了解,或者有错误的认知
今日离婚律师的我为大家总结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生效时间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益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
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假如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给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
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二、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 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
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
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