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县第二供水厂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栾城县窦妪工业开发区,总用地面积为 21252
2、栾城县第二供水厂工程包括:送水泵房 164
28㎡、变配电室 206
62㎡、清水池 712
76*2㎡、加氯加药车间 230
23㎡、滤池 247
3㎡、反应沉淀池 403
68㎡、收发室 16
45㎡等,水厂规模 3 万吨/日
3、工程总投资:926 万元
4、工程项目结构型式: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
5、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合格
6、工程项目工期: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的工期为准
7、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河北中瀚水务有限公司8、工程项目设计单位:石家庄东方龙给排水设计讨论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
9、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石家庄冀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0、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石家庄市政建设总公司
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25】248 号文件
2、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88 及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88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
6、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坑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安装与拆除,起重吊装
脚手架塔吊的安装与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